7月21日,太原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其官方账号,发布了10起网络餐饮外卖食物安全违法违规典型事例。
本年4月11日,小店区某饭馆因操作台杂乱、地上油污严峻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后4月16日,复查仍未改进,依法处分款550元。
3月21日,迎泽区某店售出的牛杂粉中发现虫子,经查验事实,处分款6000元。
4月21日,杏花岭区某小餐饮店假造《食物运营许可证》入驻外卖渠道,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
2024年11月7日,万柏林区某面馆因未查验供货商资质,经正告后仍未改正,处分款6000元。
本年1月16日,尖草坪区某剔尖馆未张贴反食物糟蹋标识且存在诱导顾客过量点餐的行为,拒不改正,罚款2000元。
上一年4月27日,晋源区某小吃店存在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对其作出正告处分。
本年6月4日,某餐饮有限公司山西古交分公司(第三方外卖渠道)违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相关规则,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正告。
本年6月6日,清徐县某麻辣烫店屡次组织无健康证人员触摸食物,处分款100元。
2024年12月5日,阳曲县某小吃店以鸭肉假充“牛肉小串”出售,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68元,罚款840元,罚没款算计1008元;并责令立马中止虚伪宣扬行为。
本年5月15日,娄烦县某小吃店屡次查看环境卫生不合格,对其处分款300元。
本次通报案子包括食物加工、质料收购、运营资质等环节,商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过“整改+处分”强化监管,催促运营者执行主体职责,保证网络餐饮安全。(记者郭卫艳)